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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消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来源:本站   作者: 华夏之光小编  阅读:924次


   信用卡债务如果女方知情,且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需要,那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双方共同偿还。相反,如果是用于个人生活,则由一方个人偿还。


成都本地网友咨询:

   信用卡消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四川华夏之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解答:


   信用卡消费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消费的信用卡是否是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是夫妻共同债务。


四川华夏之光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补充:


   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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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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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2【打印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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