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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夏之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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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餐厅的包厢最低消费规定合法吗?
答案是否定的。
不管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需求设定“最低消费”,这种行为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当然,由于维权成本较高,多数人都选择了默默接受,尤其是在七夕这样的日子。对此,小贤提醒:根据商务部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因此,面对这种行为可以主动维权,伸张正义。
法官提示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手机:18980611113 吴律师 17380620329 罗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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