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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夏之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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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根的规定外,对于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已交付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转让人和受让人对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逃逸时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分别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设有专章,除明确规定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
但在实际 运行过程中很多交通事故中的伤者除承受了交通事故带来的伤痛以外,还未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导致身心俱疲,四川华夏之光律师事务所在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相关经验,能够帮助当事人有效的维护合法权益,部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还可申请我所的由所里垫资先委托代理,待诉讼结束后拿到相应的赔偿款项后再行支付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的政策。实实在在解决问题。